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学校的工作计划,结合本人本学期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在教学的过程中,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完成好本学期的工作任务。
二,教学目标:
1.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指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和集体主义精神的培养,渗透到音乐教育中,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
2.启迪智慧,陶冶情操,提高审美意识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
3.增强学生的音乐兴趣,爱好,掌握音乐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具有独立的试唱简单乐谱的能力。
4.了解我国各民族的民间音乐,激发学生热爱祖国音乐艺术的感情和民族的自豪感,自信心,了解外国优秀音乐作品扩大视野,使学生具有一定的音乐鉴赏的能力。
三,教学任务
(一)教学任务:
1.学会发生声音,并在气息的控制下,逐步扩展高音。
2.运用不同的力度,速度,音色表现歌的情感。
3.唱保持音时,声音要饱满。
4.学习二声部分合唱,注意音量的均衡音色的协调。
(二)识谱部分
要求学生必须掌握教师所安排的乐理知识如:中,低,高音阶排列的顺序,掌握的音符,附点,休止符及其组成的简单节奏,旋律,感受并认识节拍得的强弱规律,力度记号及不同的要求唱法,并进行节奏和旋律短句编写等。
(三)唱歌部分:
本学期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注意培养学生正确的发声,演唱方法防治喊唱,让学生学习正确的唱歌姿势,情声,演唱方法,清晰的咬字吐字方法。教学中抓住难点,演唱时要注意音准,节奏和正确的情绪。唱歌的技能技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