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移交证明

2020年12月27日13:10:58

会计工作移交证明

移交原出纳员XX,因工作调动,财务处已决定将出纳工作移交给金XX接管。现办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XX年X月X日

二、具体业务的移交:

1.库存现金:X月X日帐面余额xx元,实存相符,月记帐余额与总帐相符;

2.库存国库券:xx元,经核对无误;

3.银行存款余额***万元,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三、移交的会计凭证、帐簿、文件:

1.本年度现金日记帐一本;

2.本年度银行存款日记帐二本;

3.空白现金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4.空白转帐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5.托收承付登记簿一本;

6.付款委托书一本;

7.信汇登记簿一本;

8.金库暂存物品细表一份,与实物核对相符;

9.银行对帐单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达帐项说明一份;

四、印鉴:

1.XX公司财务处转讫印章一枚;

2.XX公司财务处现金收讫印章一枚;

3.XX公司财务处现金付讫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xx年X月X日前的.出纳责任事项由朱XX负责;XX年X月X日起的出纳工作由金XX负责。以上移交事项均经交接双方认定无误。

六、本交接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分,存档一份。

移交人:XX(签名盖章)

接管人:XX(签名盖章)

监交人:XX(签名盖章)

XX公司财务处(公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