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企业,特订立本意向书。
第一条 双方如下:
1. “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
2. “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
第二条 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 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合法经营活动。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