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以鼓励耕战,功劳至上,轻罪重罚为原则,变法图强,使秦国迅速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并为秦国一统天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商鞅变法,重奖勤劳致富和建立军功者。努力务农,通过耕织使粟米丰收、布帛多产者,免除其自身的徭役。立有军功者,按照规定标准受封升爵。王室人员不经过军功评价,不得列入宗室谱籍。如此,明确尊卑爵秩的等级,各自按照不同等级占有田、宅,奴婢穿衣服要按照家庭的等级。使得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但其法令也有许多为人诟病之处,如:百姓按什、伍编制,相互监督,一人有罪,相关者连坐;不告发奸恶的处以腰斩,告发奸恶的与斩敌人首级同样领赏,藏匿奸恶的与投降敌人同样受罚;百姓之家有两名男子以上而不分居的,加倍纳赋;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生活;靠经营工商牟利以及因怠惰而贫困的,全都没入官府为奴隶。无论怎样评说商鞅变法,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战国末年的秦国是发展中国家,商鞅顺应各国竞相变法图强的潮流,致力于富国强兵以对抗东方发达国家的挑战,促进了秦国的强大和中国的统一;以无功不受禄摧毁了世卿世禄的血缘宗法制,以有功者显荣树立了劳动光荣、不劳而获可耻的荣辱观,其价值取向泽被甚远,深入人心。然而,可悲的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君,却因变法而身死家灭。
太史公说,商君死于天性刻薄,让人不置可否,但一个人重要的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