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彩票卖得十分火爆。1901年,全国彩票销售中心的上海,正式注册的彩票公司就有11家,每月销售17万张彩票,月销售额达到85万元,这个数额还不包括一些未经批准的小公司。1903年,在华中重镇武汉,彩票店星罗棋布,有记者报道说:武昌每一大街,长不过二百码,而售彩票者,竟有四家:凡彩票之店,装饰华丽,颇动人目。又说:大街小巷,招牌林立者,售彩票之处也;儿童走卒,立谈偶语者,买彩票之事也。彩票是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个热门话题。人人都知道,国中彩的总是少数,清朝末年国贫民穷,一张彩票价格5元,足够小民百姓一家子充充裕裕过一个月的日子,为什么偏偏要去丢在水里?
一、中头彩:一幢洋楼
彩票商不管打什么旗号,救济灾民也好,兴办教育也好,都是拉大旗作虎皮,为的是把彩票卖出去。买彩票的人不管你作怎样的宣传,愿为社会尽义务者不能说没有,但当时这种事的正常渠道有的是,既买彩票,说到底,是冲着中彩去的,尤其是想中头彩。当时的头彩中彩率是万分之一,彩金有多有少,除了偶尔的情况外,一般不少于10000元,这笔钱的价值形象点说,就是一幢洋楼。
彩票最讲究的就是头彩,它具有轰动效应。哪家公司头彩给得多,人们就对它的彩票感兴趣,因此各家公司都在这方面做足文章。清末的通行做法是,头彩彩金最少占销售额的20%(注意,不是公司利润的20%)。打个比方说,如果一家公司每月彩票销售额10000元,它就要拿出2000元来给中头彩的人,远远高于彩票公司自己从发行这期彩票中所得的利润。这个规矩从第一家彩票公司广济公司开办时就定下来了。它创办后第一个月的销售额是50000元,头彩是10000元。别的公司一般也是这个比例。在本世纪最初的几年,头彩最高的是德国商人办的普益公司,它的头彩是一座两层的洋楼,上下60间房,外加平房30间,经公估,这些房屋时价16000元,比其他彩票公司头彩高出60%,这些房间如果用于出租,每年可得租金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