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一段视频在网上曝出,《宝马大巴斗气互别,周口大道上演速度与激情》,引发网友热议。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1月15日下午1时30分,王某斌驾驶皖SV89**的小型轿车,从商周高速周口北站下来后,沿周口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其间,与赵某江驾驶的豫P8C3**大客车互相较劲斗气,你追我赶,在城市道路上上演惊险一幕。
今年2月6日,我们发布了《宝马大巴斗气互别 周口大道上演速度与激情 驾驶人双双被刑拘!!!》通报了该案件的案情调查进展情况,日前,经川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川汇区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江、王某斌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综合考虑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险程度,并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法院对两人作出如下判决:赵某江、王某斌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周口交警再此提醒:希望司机朋友们引以为戒,不要在路上开车斗气,否则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