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2020年07月18日04:11:53

律师回答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l)一次组织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二~2人的;(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6)违法所得人民币5~20万元的;(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1)一次组织50人以L偷越国(边)境的;(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以上的;(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L的;(4)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5)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

《出入境管理部门管辖的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