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人大、政协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监督下,在院长的带领下,通过广大法官和其他干警共同努力以及各机关、部门协力配合、帮助下,我所分管的立案和民事审判工作沿着预定的改革目标顺利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诉讼案件及执行案件、上诉发改案件继XX年突降之后保持平稳态势,新的上访明显减少,迅速推进了法官职业化,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使昌邑人民法院工作品位得以明显提升,绝大部分相应的审判工作指标保持在地区前列,为社会稳定、和谐及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政委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委等,对昌邑多元调解经验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特别是昌邑法院的“法院附设多元调解”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效果赢得了中外专家、实务界和司法届的广泛赞誉。
一、工作实绩
在履行分管业务庭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和党组、审委会等职责外,拓展性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积极探索和实践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取得全国空前的成效,进而带动全院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XX年,昌邑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司法成本与效率试点法院”和“司法公开试点法院”。
XX年8月18日——19日,我和立案庭马学彦庭长在最高院参加了最高院申报的社科基金项目《司法效率改革的有效途径探索》和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提高司法效率工作指南》论证会和写作分工会,并被确定为八名作者之一。
以上这些,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昌邑经验给予的充分肯定。
经过对其他地区多元调解先进法院的考察、比较和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我们的多元化调解工作在理论和实效方面,仍然远远领先于国内其他法院。
2、持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首先,通过多元调解和繁简分流,使审判业务庭的案件难度增大,促使民商事法官的自然优化。今年年初以来,8名民商事法官陆续被其他机关和上级机关“遴选”,占一线审判法官的25%。但是,由于法院的结构优化和诉讼案件对职业化的要求,我院的法院专业水准没有降低,依然坚持“少数精英法官审判少数疑难案件”的法官职业化道路。在艰难困苦的司法环境背景下,民商事法官依然圆满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
我分管的民一庭,在和去年同期相比:收案件上升28.2%,人员减少(最少时仅有两名法官办案)的情况下,实现了结案数上升9.8%,发改案件减少29.2%的喜人的工作成绩。
其次,继续坚持由主管院长、庭长列席的正规合议制度,案件庭前研讨制度、当庭宣判制度、判后答疑制度,并加强裁判论理的公开审判制度。在制度基础上,营造职业法官平台。
特别是我院开展司法公开大讨论活动,为推进法官落实司法公开制度营造了良好氛围。
第三,继续发挥审判学会作用,《昌邑审判》会刊(双月刊)的发刊工作、法官论坛和不定期召开审判学会等学术活动。不仅解决了部分疑难案件和一些法律前沿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气氛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及良好的风气。
第四,加强管理。首先是审判管理。今年深化了合议制度创新、实行庭前会议、审判学会研讨、当庭宣判、判后答疑和加强裁判论理等“阳光审判”制度。
第二是队伍管理。一年来,干警无一人违法违纪。
第三是政务管理。在协调相关庭室业务配合及后勤保障的同时,严格要求分管庭室的政务管理工作。明令禁止分管庭室拉赞助、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3、自主优化创新审判环境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通过我院法院工作网站,进行宣传、建立沟通和工作的平台。
其次,以审判学会为主体,和北华大学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包括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派专业人员作专题讲座、共同申请科研项目等,实现法律资源优势互补。
第三,打造法律人共同体。首先,和北华大学联手,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邀讲座、共同研发科研课题和以审判学会为平台的学术交流活动。其次,邀请上级法院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等,到院里参观交流,彼此加强沟通理解,特别是对多元调解改革中,司法资源重新配置和故意利益平衡的打破带来的各种新问题,获得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组织法院部分法官在审判工作之余进企业、军营、社区、乡镇村等,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法律和改革的宣传活动。
4,以人为本,建立服务设施
在立案大厅和多元调解大厅,我们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远程义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诉讼流程咨询窗口、多元调解咨询窗口、设立诉讼导引服务,并设触摸屏、诉前提示栏、报刊阅览、休息席等等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