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防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报告

2021年01月03日16:23:13

一、深化农村人防宣传教育内容,解决好农村群众对人民防空地位作用的认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有效的组织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开宗明义地阐明了我国人民防空的根本目的和任务,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第四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民防空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战时担负空袭后的抢险抢修、医疗救护等任务,平时参加抢险救灾等”。也清楚的告诉我们,有效地组织人民防空,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前提和手段,也是人民防空的根本目的和主要任务。但是,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不少群众不知道人防是什么;有的只知道有人防这项工作,但对人防工作具体是干什么的不甚清楚;有的甚至认为,和平时期搞人防建设没有必要,人防与我不搭界,等等。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人防宣传的社会覆盖面还不够广,公众知晓率还不够高。尤其是在人防宣传教育中缺乏对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宣传,缺乏对有关人民防空工作根本目的和主要任务的宣传,缺乏对人民防空为谁服务的内容的宣传。因此,在今后农村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中,除了要继续坚持宣传国际政治和军事形势、人防常识、人民防空的发展战略、我县人防建设成就以外,应当着重突出人民防空工作根本目的和主要任务的宣传,把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向农村群众讲清楚。通过宣传教育,不仅使他们了解什么是人民防空、人民防空的地位和作用、基本方针、原则和任务等基本知识和一些简单的防护方法,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帮助他们进一步深化对人民防空根本目的和主要任务以及重要性的认识,解决好他们对人民防空为人民的认识问题。从而使他们真正认识到,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公益事业。更是一项政府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生动体现“群众利益无小事”、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自己服务的利民工作、民生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村群众对人防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搞好农村人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城乡一体化人防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搞好农村人防宣传教育与农村工作的结合,解决好农村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平台问题。“村”是村民的自治组织,在新的形势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村级组织在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已日益成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活动的新舞台。同时,在现行领导体制下,村级组织承担着政府进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能。毫无疑问,也承担着农村人防的宣传教育工作。但是,目前农村的基本情况是,一个村通常只有3-5个村干部,而要服务的村民一般在上千人。人少事多、经费不足的问题比较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仅依靠村干部直接去搞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不仅勉为其难,而且也落实不了。因此,农村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从村的实际出发,扬其牵头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工作之长,避其人少事多、经费不足之短,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结合的文章,解决好农村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平台问题。在调研中,村干部们认为,在正常情况下,农村人防宣传教育可结合农村中心工作开展,通常有:平安村建设、在职党员义务劳动、普法宣传、年度征兵和重大节庆活动等。在宣传教育的形式上也可以百花齐放,如电影进村、“三防”常识讲座、宣传栏、编印小报、资料和教材,向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提供人防宣传稿等。如果农村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同中心工作结合很好,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也结合得好,不仅有利于人员的组织,而且宣传教育的效果也会比较好。除此以外,还可以通过业务培训、辅导讲座、参观学习等途径为农村培养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骨干,以不断增强村农村自身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力量,并经常向农村提供有关人防宣传教育的资料,以供宣传教育之用。对一些经费特别困难的村,在政策允许之下也可以视情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解决因经费紧张而致人防宣传教育不落实的问题。如果解决了农村人防宣传教育的平台问题,又解决了有人宣传、有钱宣传的问题,那么,农村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就一定会出现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