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三严三实调研报告2019

2021年01月01日05:36:39

xx总书记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既是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的需要,更是在新的常态下,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单位推进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提升基层物价部门价格公共服务能力进行了认真反思和回顾,以期找准以后工作的方向。

一、开展价格公共服务的重要意义

“价格公共服务”一词源于XX年。当年,国家发改委在全国开展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等“七进”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之后,这一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开展,有的省市还结合当地实际,增加了进机关、进小区等一系列价格服务的内容。“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通过开辟宣传阵地、完善服务机制、规范价费行为,充分发挥了疏导矛盾、服务改革的助推作用,宣传法规、引导自律的导向作用,解释政策、促进维权的保护作用,发布信息、指导经营的服务作用,沟通民意、解决诉求的调谐作用。随着活动的深入开展,价格服务的内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价格公共服务”一词替代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成为了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之后的又一工作职能,有的地方还将价格公共服务作为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定位,在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物价部门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过程中确定下来。可以说,以“价格服务进万家”为平台开展的价格公共服务,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为物价部门的长远发展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前景。

物价部门主要承担价格和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证、价格监测、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举报受理、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等职能工作,可以概括为管理、监督检查和服务三大职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市场形成价格逐步让渡到以市场决定价格,价格和收费管理的职能在基层逐步弱化,而价格监督检查和其他价格工作职能逐步增强。价格公共服务的涵义,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广义的价格公共服务包含了物价部门的所有职能,价费管理是服务,价格监督检查也是服务,寓管理和监督检查于服务之中,也可以说寓服务于管理和监督检查之中,因此价格和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就其本质而言都是服务;而狭义的价格公共服务主要包含除价格和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之外的诸如价格认证、价格监测、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举报受理、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总之,价格公共服务贯穿于整个价格工作之中。

价格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重要时期,各种利益问题矛盾交织在一起,而价格问题更是汇集的焦点,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精力、加大服务的力度化解矛盾和纠纷。按照职能分工,定调价权限相对集中在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基层物价部门的职能更多地是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因此,如何提升价格公共服务的能力,是摆在基层物价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搞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基层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面临现状

近几年来,我局通过宣传价费政策、公示价费标准、广泛调查研究、建立工作站点、提供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推进价格诚信和价格自律、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帮助解决价费难题、受理价格投诉、强化考核考评等措施,大力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据不完全统计,XX年以来,我局已在16个乡镇、50家规模以上企业设立了价格服务工作站点,教育、医疗、景区的站点实现了全覆盖;培训价格监督员10场次300余人;由我局出资印制发放涉农价费明白卡10万份、涉居价费明白卡1万份、涉企缴费指南1000余册、乡镇村社区公示栏近600个、商品标价签30万余份;征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20余条。价格公共服务已成为我局的一个品牌形象和民心工程。但是在推进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服务网络不健全。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财政体制改革,对乡镇一级“七站八所”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了精简,受此影响,我县城孔小物价管理站归并为一个总站,在乡镇农村的价格管理、服务、监督检查工作失去了一个强有力的支点,处理一些农村的难点、热点价格问题时往往显得鞭长莫及、力不从心。

二是服务载体较单一。在服务内容上主要是帮助开展站点建设、发放政策文件和宣传资料、价费政策调研;在服务方式上主要是价格收费公示、明码标价。与此相对应的是,人民群众对价格信息、价费政策、价格矛盾的关注度与我们开展的工作不尽一致。

三是服务效果不理想。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为企业、为社区居民、为农户解决价费难题方面做得不够。在农村,价格信息传送不及时,价格监督检查的触角不广泛,在运用价格信息、农本调查数据引导和服务农民调整种养结构、提高生产效益上,力度不大,效果不显;对各种乱收费、乱涨价的查处不到位,农民的合法价格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四是社会认知不够高。近几年来,我们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公共服务、惩处违法行为、保护合法权益、维护价格稳定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工作,但受多种因素影响,物价指数逐年推高,居民消费支出不断增加,在出现大的市场价格波动时,容易触发社会矛盾,人民群众就认为物价部门监管不力、没有管住价格,重要原因之一是我们对价格法律法规的普及不够深入、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价部门职能、监管范围、调控措施宣传不够广泛,导致人民群众对物价部门和物价工作的认知度不是很高。

五是公共服务缺财力。公共服务的提供离不开公共财政的支撑。以我县为例,近几年来,我局在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中,先后从工作经费中拿出近10万元用于价格服务的站点建设、价费政策公示、宣传资料的发放、明码标价等方面。因缺乏公共财政的支持,势必对价格公共服务质量和效果造成一定影响,不利于价格公共服务的持久化。

三、提升基层价格公共服务能力的工作思路

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要坚持执政为民,牢树服务理念,转变工作职能,通过提供高效优质的价格公共服务,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保护合法价格权益,促进经济跨越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转变思想观念。当前,商品和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比例在95%以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范围集中在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五个方面和行政机关收费。基层物价部门职能主要由管理具体价格转变为监管市场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而价格公共服务正好契合了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基层物价部门只有真正转变思想观念,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价格公共服务之中,端正服务态度,增强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在服务中促进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才能在价格工作中,思路清晰、应对得法,真诚为民、勇于担当,着眼实际、取得成效。

2、把握服务方向。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着力发展大局。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中,充分发挥物价职能作用,积极落实各项价费政策措施,主动服务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发展。

二是围绕群众关切,着力改善民生。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及住房、就医、上学、出行等服务价格方面,宣传政策法规、公开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数据,解答投诉咨询、沟通社情民意、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价格问题,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三是围绕市场主体,着力优化环境。在健全价格服务网络、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方面,帮助经营者增强价格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培育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环境。同时,充分发挥成本调查、价格认证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平竞争和公平正义。

3、改进服务方式。力求在服务内容上求丰富,在深入中求实效,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价格公共服务体系,每年实实在在地开展几项具有影响力的服务活动,努力扩和提升价格服务的范围和层次。注重调查研究,采取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到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商场、集贸市场、农户征求意见和建议,有的放矢地开展服务。

4、完善工作机制。一是绩效评价机制。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参与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结帐的重要内容。二是整合工作力量。价格公共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物价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农业、商务、旅游、工信等部门的联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促进价格公共服务取得实效。

5、搭建服务平台。一是信息发布平台。通过物价部门建立的价格信息网以及电视、报纸、手机等平台,及时发布重要商品信息、价费信息、价格监测数据和成本调查成果,方便人民群众对比选购消费和企业农业调整结构、科学生产。二是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持“热情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处理”原则,做到有诉必诺、有诺必果,热情受理、快速办理,用语规范、程序规范,打造了12358价格举报中心优质服务的窗口形象。三是价格认证平台。推行了“一站式”服务的模式,完善案件办理程序、缩短结论出具时间、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四是继续开展以“七进”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增加价格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形成常态化的工作。五是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网络舆情,通报工作、回应诉求、以正视听,保障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6、提供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将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设立价格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价格公共服务资金保障体系,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更加持久、有效地开展。

7、健全服务体制。一是建立完善价格服务外部网络。在各乡镇设立价格服务站、各村、社区(小区)设立价格服务点,建立市、乡镇、村社区多层次、广覆盖的价格服务网络,在乡镇配备专(兼)职物价干部,在村社区至少确定一名人员担任义务价格服务员,承担价格联络、价格监督、价格服务的职责。二是理顺内部管理体制。过去基层物价部门的内设机构主要是按价格收费的分类管理设置的,如环境和资源价格管理科、工业和服务价格管理科、行政和事业性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科等,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涉及多个科室和二级单位,会造成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影响了工作效能。应改变现有的科室设置形式,弱化现有科室职能,重新整合力量,设立独立的价格公共服务科室,增加力量配备,确定岗位职责,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价格公共服务干部队伍,推动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