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纯净水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措施的调研报告

2020年12月05日11:24:17

(一)大部分纯净水企业规模小,生产设备简单,大部分处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中,很多是家庭小作坊式的加工点;

(二)除少部分企业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齐全外,大部分企业证照不全,甚至有的加工点既无营业执照,也无卫生许可证,不具备合法生产条件,产品无标准,产品不检验,有的晚上生产,白天销售,属散户式,多年来实际处于无部门管理状态;

(三)大部分小水厂不仅规模小、生产设施简单,而且卫生条件较差,没有杀菌消毒设备、没有空气净化设施,没有自动灌装封盖设备,甚至有的是用水管手动灌装,生产的纯净水不“纯净”,不具备纯净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关于生产场所和必备的生产设备的要求,更达不到食品安全使用要求;更有甚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在中心市场有一户副食门市部,没有生产纯净水的设备,由于在电厂有关系,从电厂购进工业用的纯净水,自己进行分装、灌装,就成了饮用的“纯净水”,以每桶0.6元的低价销售给消费者,直接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四)大部分小企业的质量意识淡薄,管理粗放,质量管理措施不全,产品质量低劣。最近几年我局曾对部分“三无”小企业生产的纯净水进行抽检,产品均不合格,菌落总数超标百倍甚至千倍;特别是有部分专门向中小学校供水的企业生产的纯净水也不合格,给孩子们的饮水安全带来隐患;

(五)部分家庭作坊式的小水厂有一、两个人就可以生产,生产场所隐蔽,规避了国家各个行政机关的监管,逃避了各类规费,因而生产成本较低,有的甚至卖到市场上的纯净水只有几毛钱一桶,而各个水厂为了竞争,竞相压低价格,打价格战,而不是去竞争产品质量,致使规模相对大一点的证照齐全的企业竞争力下降;过低的市场价格使证照齐全的、规模相对大一点企业的产品处于微利、无利状态,市场处于无序或恶性竞争状态,严重影响了我县纯净水行业的发展环境;

针对纯净水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需采取多种措施,坚决遏制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保护取证企业合法权益。对于已经取证的企业,坚持做好日常监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完善信用体系,鼓励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严格依法经营。

(二)扶持潜力企业。对无证企业,采取选择性的保留。一些纯净水生产加工企业,由于存在的时间比较长,有一定经营规模,其生产管理体系也比较齐全,而且能保证水质,在市场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且在纯净水需求量迅猛增长的夏季,能缓解供水压力。对这种企业,坚持采取督导扶持的原则,帮助、督促其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不断完善这类企业的质量档案,与其签订责任状,要求其严格依法律程序办理生产许可证,坚持合法经营。

(三)严厉打击取缔“三无”窝点。小作坊式的窝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监、工商、卫生防疫要根据各自的职能,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大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查处力度,对无证无照、小作坊式生产、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黑窝点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四)加大治本力度,力促长效监管。在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引导纯净水企业合理布局,调整结构,依法经营;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纯净水企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引导企业建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我县纯净水的质量安全,维护我县纯净水行业的信誉,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