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发了世界性的新军事变革,信息化战争这一崭新且不断演进的战争形态已应运而生。我国已把国家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到战略地位,国防和军队的信息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之中。我国人民防空战线必须主动认识和了解信息化,加强对信息化战争形态的研究,认真筹划和推进人民防空的信息化建设,扎扎实实地做好军事斗争准备。
面对新军事变革的深入发展和信息化战争的严峻挑战,人民防空的信息化建设虽然已经起步,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发展思路还不完善,有些地方还在走不应该走的弯路。为此,我们必须认清信息化的本质,把握信息化战争的特点,确立并坚持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基本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
信息化的显著特点是网络功能和系统效能,必须统一规划,搞好顶层设计,分级形成一个完整的层级链体系,达到系统、要素、结构、层次的最佳组合。就人防系统而言,应由国家人防职能部门主导,统一制定全国人防信息化建设规划。在国家规划指导下,各级制定本级的规划,并按规划分步有序实施
二是体制统一。
战术技术体制统一、应用开发平台一致,是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的硬条件。这就需要国家人防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人防信息化建设有关标准规范,作为行业标准颁布执行,为各级人防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提供统一的依据。
三是网络互联。
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基础,需要整体设计,联合共建,优先发展。
四是软硬并重。
坚决克服重硬件建设、轻软件研制开发的倾向,通用软件的研制开发由国家人防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有关科研单位攻关,在此基础上,地方各级人防部门组织自身需要的专用软件的研制开发,做到统分结合,使各类软件形成整体配套的系列产品,硬件和局域网络由各级人防部门自建,防止不顾经济能力一味贪大求洋,坚决杜绝各行其是在一个单位内建几套系统的做法。要高度重视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多种渠道吸纳计算机网络人才和软件应用开发等专门人才,加速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化人才队伍。同时抓好机关队伍、事业单位人员的信息系统应用培养、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制定,逐步使之健全配套。
五是资源共享。
要建立统一的人防信息数据库体系,抓好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和编入,强化信息资源在人防系统内的使用,提高信息化整体水平。
六是安全可靠。
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对人防系统来说十分重要。应加强防护技术、措施和手段的研究,制定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该实行物理隔绝的决不能含糊,切实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严防各种失泄密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