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学生事假请假条

2020年12月18日21:56:45

关于大学学生事假请假条

姓名 学号 籍贯

请假期间 请假期间联系方式

请假事由

及家长签字

申请人:

年 月 日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家长联系方式: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学院领导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1.学生未能按时到校需向辅导员电话申请,并填写本表,电子版开学前发到班长邮箱。手写版返校后交班长收起。请假必须按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并应当严格遵守审批权限: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学生处批准;两周以上由主管校领导批准。

2.本请假单一式三份。学生个人、所在学院学工办、学生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