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河北省交管局获悉,开学以来,各地公安交警加大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查严处“黑校车”,为学生、幼儿安全乘车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学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集中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清理行动,排查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隐患,审查校车驾驶人驾驶资格。开学以来,各地交警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管控力度,结合接送学生车辆出行时间、路线,采取集中整治与灵活机动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流动相结合,严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顶格处罚。
各地交警成立治理“校车违法”小分队,接到群众举报后快速出警,重点查处无校车标牌、无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违法情况,并进一步向农村道路、国省道延伸巡逻范围,严厉查处报废车、面包车、拖拉机和三轮车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学以来,全省共核发校车标牌764个,接送学生车辆标识2159个,召开联席会议139次,排查学校1603所、幼儿园1803所,签订安全责任状4252份。
同时,各地交警利用开学的契机,主动进校园开展“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通过课堂授课、游戏互动、模拟交通情景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发放《致中小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通过短信、微信向学生、家长推送交通安全提示,倡导抵制、拒乘 “黑校车”。
省交管局提示,学校和校车企业要确保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取得有效校车标牌,未取得或标牌过期的,要及时按规定申领。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或拼装、报废、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同时提醒学校和家长,要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及拥有校车驾驶资质的人员接送孩子上下学,坚决抵制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不要让学生乘坐超员车辆,严禁使用三轮车、货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发现“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校车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