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交警大队持刀伤人事件 背后真相让人震惊

2020年07月15日03:54:16

今日(3月6日),湖南常德市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针对3月5日上午关临澧县交警大队机大院内发生的一起持刀伤人事件,临澧县公安局党委决定,对交警大队大队教导员、大队法制办主任予以停止执行职务,两名辅警予以辞退; 目前,县纪委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民警是否涉嫌失职渎职开展调查。涉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根据3月5日夜间临澧县公安局发布的官方通报,5日上午11时40分,王某到临澧县交警大队违章处理大厅帮其亲属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没有遵守排队秩序,引起正在排队等候人员吉某等人的不满。临澧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王某出去依次排队,王某出去后,与吉某及其亲属发生了争执。临澧县交警大队民警听到争吵声后,赶到大厅,劝阻争执,并将王某带出大厅,双方争执平息。当日12时6分,吉某处理完毕出大厅,看到王某还站在外面,遂又发生争执,并发生扭打,吉某被王某的朋友用刀砍伤。

今日,常德市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6日上午,临澧县公安局党委就3月5日发生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打架伤人一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 对交警大队当天值班领导(大队教导员)予以停止执行职务,对违法处理中心负责人(大队法制办主任)予以停止执行职务;对案发现场未果断制止打架的两名辅警予以辞退;责令交警大队党组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优化窗口服务,深刻汲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通报表示,目前,临澧县县纪委已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民警是否涉嫌失职渎职开展调查。

经鉴定,伤者属轻微伤,正在医院治疗。所有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