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用户在购买药物的过程中,只有购买医保药品,这样才能使用医保去消费的,反而就需要自己去支付全部的费用。可是现在依然有很多朋友都不了解,哪些药物不属于医保药品?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下。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以及预防性疫苗等八类药品不纳入医保。
以下8类药品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1、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2、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3、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4、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5、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6、保健药品;
7、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8、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作为国家医保局“1号令”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被视为未来医保目录调整的“规矩”。根据暂行办法,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暂行办法明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目录: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目录的;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有关医保药品这方面常识的相关介绍,相信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已经对医保药品有了一个全新的了解。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医保药品这方面的常识,不妨继续关注情缘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