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法函[1997]79号
发布文号: 法函[1997]79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的京高法[1997]220号《关于报请批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本市各级法院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