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废止收容遣送管理规定

2020年07月06日23:48:28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废止《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公告全文如下: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生效。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7月25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3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请废止《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2003年8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