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对虚拟财产数额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区分不同类型:1、对于非法获取用户虚拟财产的行为,应当分别按官方价格或者市场价格计算犯罪数额;2、对于非法获取网络服务商虚拟财产的行为,在成立犯罪的前提下,宜按情节轻重量刑,而不应按虚拟财产的价值(数额)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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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虚拟财产数额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区分不同类型:1、对于非法获取用户虚拟财产的行为,应当分别按官方价格或者市场价格计算犯罪数额;2、对于非法获取网络服务商虚拟财产的行为,在成立犯罪的前提下,宜按情节轻重量刑,而不应按虚拟财产的价值(数额)量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