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琼海市生猪私屠滥宰举报投诉奖励办法》的通知

2020年07月07日09:44:28
发布部门: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海府办[2007]1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关于《琼海市生猪私屠滥宰举报投诉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琼海市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投诉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全市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琼海市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投诉电话在全市各定点屠宰厂(场)及农资市场公布,并全天24小时接受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为:13036085802。
二、举报投诉受理单位:琼海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为举报投诉受理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投诉电话时应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并及时派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亲自登门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举报事实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
三、设置举报投诉奖励基金:由市财政负责按全市年生猪屠宰上缴税费总额的5%和将屠宰办收取罚没的私宰费,全部拨给市商务局作为举报投诉奖励基金和打击私宰经费。
四、举报投诉经市屠宰办调查核实的均属奖励范围。举报私屠滥宰者,按举报查办私宰头数每头奖励300元;举报投诉“两章两票”不全者,每次奖励50元。
五、受理举报投诉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对举报投诉人的资料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若泄露,造成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六、本办法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商务局
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