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等4件规章决定废止

2020年07月09日17:05:11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64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07年10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 长 赵建才
二○○七年十月二十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法〔2007〕12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等4件规章,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doc
附 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规章名称文号发布及实施时间废止理由
1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第38号1993年8月26日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已被市政府令第161号代替
2郑州市预设电信管线暂行规定第43号1994年2月25日发布实施增加了规划审批程序,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
3郑州市强制戒毒规定第50号1995年1月11日发布实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部分内容相抵触
4郑州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第90号2000年8月11日发布,9月1日实施上位法对主要内容已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