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是有效的

2020年07月21日12:38:16

律师回答

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并存时,在有第三人存在的情况下,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应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采用形式主义规则,以体现股东姓名或名称的宣示性登记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名义股东转让股权在有第三人存在的情况下,有效;无第三人存在情况下,依据真实的意思表示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公司法》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