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02年7月31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 九条、第 十条和第 十一条的规定,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部分市辖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重新确定如下:
长沙市
芙蓉区183名 天心区191名 岳麓区183名 雨花区198名
衡阳市
石鼓区159名 雁峰区158名 珠晖区173名 蒸湘区159名
株洲市
荷塘区163名 天元区140名 石峰区169名
发布文号:
(2002年7月31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 九条、第 十条和第 十一条的规定,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部分市辖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重新确定如下:
长沙市
芙蓉区183名 天心区191名 岳麓区183名 雨花区198名
衡阳市
石鼓区159名 雁峰区158名 珠晖区173名 蒸湘区159名
株洲市
荷塘区163名 天元区140名 石峰区16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