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07月06日23:47:36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文号:
(2002年4月19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卢剑国副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在中共西安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市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地方立法、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以及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会议同意报告对过去工作的总结和今后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2年是市十三届人大任期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应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五”计划的重要一年。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新的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肩负着十分繁重的任务。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全市工作总体和目标和主要任务,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切实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市进程,促进我市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要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繁荣和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反映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标准。地方立法工作要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要求和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西部大开发的新形势,加快制定适应我市改革发展迫切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尽快制定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继续完善法规审议制度,不断提高法规质量,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进一步探索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特别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重大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继续监督“一府两院”坚持推行执法责任制,强化个案监督力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认真行使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权,对事关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认真做好各项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把关,依法任免。继续做好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记全市人民的重托,尽职尽责,勤政廉洁,依法办事。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坚持和不断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和守法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