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07月25日12:37:38
发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建发[2011]7号
2011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中,着力加强对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

1、加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资金分配使用和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开展督查;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加大建筑节能和降污减排力度以及民生工程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两手抓”和“一岗双责”要求。针对行业特点,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3、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坚持廉政谈话制度,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坚决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问题。

4、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继续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关于出差、会议、公务接待等管理规定要求。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会同省监察厅严肃查处城乡规划工作中权钱交易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群众关注的民生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对违法违规企业加大市场清出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平台建设。

2、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查处挤占挪用资金、违规贷款、违规购买国债、受委托银行违规转存资金和骗提骗贷行为。严格执行缴存政策,纠正不建不缴、少缴漏缴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

3、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这个平台,就城镇房屋拆迁、工程质量安全、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与人民群众互动,认真解答群众投诉,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整改纠错机制,推行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运行。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单位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情况从业务流程、操作程序入手,逐项查找和分析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分析危害和影响程度,提出对应的防控措施。

三、治本清源,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发生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情,分行业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要求,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培养。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教育、疏导等手段和方法,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深入开展“创三优”活动。系统上下要通过创先争优,促进政风建设,提高系统行业自身建设,提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机关的社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4、继续推进制度创新。根据廉政风险防范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推动决策权、管理权、操作权、执法权依法合规运行。加强行政监察,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监管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精简办事环节,提速增效。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网络将业务活动与监控管理结合起来预防腐败。

四、形成合力,着力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1、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监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以行政审批权、资金管理权、执法处罚权为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推进统一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的监管,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评比行为。

2、创新政风建设举措。要及时将政风评议中反馈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解落实责任到处(科)室,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继续巩固领导班子政风建设包保责任制的成果。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成立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员队伍,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会同省监察厅对系统基层服务窗口和站、办、中心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组织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重点行业开展调研,摸清情况,找出破解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4、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纪检监察融入业务工作的能力,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增强开展工作的合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