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7月07日02:16:03
发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7]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火炬高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经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局《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的要求和全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牵头负责,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发局(减负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局等部门组成的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负责清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市清理办,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依托市纠风办开展日常工作。市清理办联系人:游怀德 熊伟,联系电话:5094562 5094573,传真:5094573。
三、清理范围和重点
清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以及服务对象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含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清理工作的重点是: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其他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对以上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
四、清理原则和要求
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坚持“边清、边停、边抓制度建设”的工作方针,坚决杜绝一边清理一边继续搞各种违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同时,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外,目前,各区各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正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凡属清理重点、应予以撤销的项目要一律停止,并认真搞好清理整顿;对已收取的费用要立即如数退还。
清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凡是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凡是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需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并上报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区市以下人民政府(含设区市)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五、清理方式和步骤
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条块结合,双向核查、逐项审核,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上报。各区各部门要根据清理方案,对本区本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自查自纠,列出具体项目、摸清底数。同时,认真填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统计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共三张)等五份表格(详见附件),对所主办或合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分别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意见,对确需保留的要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3月10日以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写出自查报告,连同填报好的五张表格及需保留项目活动的相关文件依据一并上报市清理办。
社团组织(含行业协会)主办或合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并提出初步意见,3月5日前报市民政部门汇总,由市民政部门于3月10日前统一上报市清理办。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清理工作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甄别审核。市局际联席会议对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上报的统计表格和自查报告,特别是拟保留项目,要逐项进行甄别分析和审核,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初步审核意见,于3月15日前汇总上报省厅际联席会议,并以市政府名义向省厅际联席会议报送自查报告。
(三)公布结果。根据省厅际联席会议甄别、审核结果,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公布市一级的保留、合并、撤销项目清单,并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建立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严重性、危害性,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务求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各部门要作好表率,既要对本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认真清理,逐项提出撤销、合并或保留的意见,也要对本系统的清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强化监督,确保成效。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重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不认真自查自纠、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联席会议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部分区和部门的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