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东府[2005]4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的有关部署,我市今年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广播电视行业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为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小梅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莫布兴和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林佐任副组长,罗乐英(市纪委、市监察局)、陆世强(市委宣传部)、殷国群(市直工委)、黎卓荣(市总工会)、李庆新(团市委)、李银娣(市妇联)、谢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吴小峰(市广播电视局)等同志为成员。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通过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被评议单位突出的行业作风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我市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服务。
二、评议内容
(一)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行风建设的计划、措施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被评议单位工作人员廉洁勤政、干净干事的情况。
(三)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收费情况。
(四)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效率,以及执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六项制度情况。
(五)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六) 被评议单位积极创新,主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群众服务的情况。
三、组织实施
行风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直接领导,市政府纠风办具体指导和督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分别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市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镇区要相应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纠风工作的副镇长(区办事处副主任)任组长,镇区纪委一名领导任副组长,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有关单位各一名负责人和被评议单位一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任务是:组织评议代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督促被评议单位搞好自评,监督被评议单位对评议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
各镇区要邀请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工作者和各阶层群众代表参加组成行风评议组,行风评议组的人数为10一15人。评议组的任务是:广泛接触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按评议内容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评议工作采取自评与助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被评议单位在接受评议团(评议组)评议前,要在本单位内部组织自评。
自评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根据评议内容逐项进行自评。自评工作完成后,被评议单位必须向评议团(评议组)提交自评报告,在此基础上进行助评。
助评工作由市、镇区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由市、镇区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组织评议团(评议组)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评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等次。被评议单位要对评议出的问题加以说明和提出整改意见。
评议团(评议组)要明确任务,分阶段进行调查研究,广泛接触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发问卷调查表等方法,切实掌握被评议单位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
四、时间安排
3月至4月为动员阶段。组成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评议团(评议组),各被评议单位要对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5月至7月为自评阶段。各被评议单位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和自查自纠。与此同时,评议团(评议组)开展评议的调查工作。
8月为助评阶段。评议团和评议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9月为评议总结阶段。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总结行风评议工作情况。
10月至12月为整改阶段。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出的问题逐一作出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拟出整改方案。
市政府纠风办要加强检查和监督,督促被评议单位和各镇区切实提高自评和助评工作质量。
各镇区要在4月15日前将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评议组名单报市政府纠风办。
五、评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各被评议单位要把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民主评议行风是纠风工作实行纠建并举、加强廉政勤政、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镇区和被评议单位一定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保证评议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行风评议工作必须充分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各镇区和被评议单位要加大对行风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参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前,评议团和评议组要分阶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接触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或暗访、发问卷调查表等方法,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务求切实掌握被评议单位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
(五)虚心接受评议,狠抓落实整改。被评议单位对评议团(评议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并向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写出整改情况报告。
(六)做好情况分析,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镇区和被评议单位要经常分析行风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于8月25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报送行风评议工作总结报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发布文号: 东府[2005]4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的有关部署,我市今年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广播电视行业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为加强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李小梅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莫布兴和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林佐任副组长,罗乐英(市纪委、市监察局)、陆世强(市委宣传部)、殷国群(市直工委)、黎卓荣(市总工会)、李庆新(团市委)、李银娣(市妇联)、谢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吴小峰(市广播电视局)等同志为成员。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通过发挥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代表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被评议单位突出的行业作风问题,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我市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服务。
二、评议内容
(一)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行风建设的计划、措施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被评议单位工作人员廉洁勤政、干净干事的情况。
(三)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收费情况。
(四)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效率,以及执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六项制度情况。
(五)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六) 被评议单位积极创新,主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群众服务的情况。
三、组织实施
行风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直接领导,市政府纠风办具体指导和督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分别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市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镇区要相应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纠风工作的副镇长(区办事处副主任)任组长,镇区纪委一名领导任副组长,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有关单位各一名负责人和被评议单位一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任务是:组织评议代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督促被评议单位搞好自评,监督被评议单位对评议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
各镇区要邀请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工作者和各阶层群众代表参加组成行风评议组,行风评议组的人数为10一15人。评议组的任务是:广泛接触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按评议内容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评议工作采取自评与助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被评议单位在接受评议团(评议组)评议前,要在本单位内部组织自评。
自评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局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根据评议内容逐项进行自评。自评工作完成后,被评议单位必须向评议团(评议组)提交自评报告,在此基础上进行助评。
助评工作由市、镇区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由市、镇区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组织评议团(评议组)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评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等次。被评议单位要对评议出的问题加以说明和提出整改意见。
评议团(评议组)要明确任务,分阶段进行调查研究,广泛接触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发问卷调查表等方法,切实掌握被评议单位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
四、时间安排
3月至4月为动员阶段。组成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评议团(评议组),各被评议单位要对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5月至7月为自评阶段。各被评议单位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和自查自纠。与此同时,评议团(评议组)开展评议的调查工作。
8月为助评阶段。评议团和评议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
9月为评议总结阶段。 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总结行风评议工作情况。
10月至12月为整改阶段。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出的问题逐一作出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拟出整改方案。
市政府纠风办要加强检查和监督,督促被评议单位和各镇区切实提高自评和助评工作质量。
各镇区要在4月15日前将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评议组名单报市政府纠风办。
五、评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各被评议单位要把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民主评议行风是纠风工作实行纠建并举、加强廉政勤政、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镇区和被评议单位一定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保证评议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行风评议工作必须充分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各镇区和被评议单位要加大对行风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参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评议前,评议团和评议组要分阶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接触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或暗访、发问卷调查表等方法,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务求切实掌握被评议单位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
(五)虚心接受评议,狠抓落实整改。被评议单位对评议团(评议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并向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写出整改情况报告。
(六)做好情况分析,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镇区和被评议单位要经常分析行风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于8月25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报送行风评议工作总结报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