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布文号: 苏政发 [2001] 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将于2001年年底前后任期届满,今冬明春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时间要求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服务和服从于"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目标,更好地促进我省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步骤安排。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要相对集中和统一,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缩短换届选举的时间。总体要求换届选举工作在2002年1月底结束。村的合并工作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加快进行,尽可能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实施到位。换届选举的时间、步骤安排如下:9月份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10月份各市、县(市、区)、乡镇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部署;11月份进行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核对工作;12月份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
二、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在换届选举中,要严格执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一)要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教育和发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根据选举不同阶段的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村委会选举的目的、意义和选举的有关规定,使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村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从而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二)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和核对工作,是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选民登记和核对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登记站登记。要按照《村委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目前流动人口增多、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的情况,过细地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三)要坚持直接选举的原则。实行直接选举是村委会选举的一项重要原则。在选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直接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对候选人直接进行投票选举的规定,切实尊重大多数村民的选择。
(四)要坚持差额选举和召开大会集中进行投票选举的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分别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由选民对候选人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同时,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大会集中进行投票选举,要组织绝大多数选民参加选举大会投票。选举大会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独立填写选票;选举结束后,当场开封票箱,核对票数,并当众唱票、监票、计票,向选民公布选举结果。
(五)要妥善处理好村级财务和资产问题。结合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对离任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原有村调整合并的,要清理帐目和债权债务,保证集体财产安全完整,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清资理财工作要有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参加,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三、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广大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各市、县(市、区)要依据有关选举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市、县(市、区)、乡镇要成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还要建立一支选举工作人员队伍,并搞好业务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加强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建立责任制,加强监督,规范运作。对干扰破坏选举或阻碍他人正常行使选举权等违法行为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因监督指导不力未及时完成任务、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理不力不及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三)要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经费安排:乡镇按本乡镇总人口每人0.15元、县(市、区)按本县(市、区)总人口每人0.05元、省辖市按本市农村人口每人0.01元的标准,编制选举工作经费预算,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资料等。
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各市请于2002年2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政府及省民政厅。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省民政厅报告。
省民政厅
二○○一年六月一日
发布文号: 苏政发 [2001] 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将于2001年年底前后任期届满,今冬明春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时间要求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服务和服从于"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一目标,更好地促进我省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步骤安排。全省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要相对集中和统一,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缩短换届选举的时间。总体要求换届选举工作在2002年1月底结束。村的合并工作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加快进行,尽可能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实施到位。换届选举的时间、步骤安排如下:9月份省民政厅召开全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10月份各市、县(市、区)、乡镇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部署;11月份进行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核对工作;12月份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
二、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在换届选举中,要严格执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一)要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教育和发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根据选举不同阶段的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村委会选举的目的、意义和选举的有关规定,使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村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从而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二)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和核对工作,是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选民登记和核对一般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登记站登记。要按照《村委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目前流动人口增多、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的情况,过细地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三)要坚持直接选举的原则。实行直接选举是村委会选举的一项重要原则。在选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直接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对候选人直接进行投票选举的规定,切实尊重大多数村民的选择。
(四)要坚持差额选举和召开大会集中进行投票选举的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分别多于应选名额一人,由选民对候选人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同时,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大会集中进行投票选举,要组织绝大多数选民参加选举大会投票。选举大会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独立填写选票;选举结束后,当场开封票箱,核对票数,并当众唱票、监票、计票,向选民公布选举结果。
(五)要妥善处理好村级财务和资产问题。结合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对离任村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原有村调整合并的,要清理帐目和债权债务,保证集体财产安全完整,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清资理财工作要有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参加,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三、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广大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各市、县(市、区)要依据有关选举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市、县(市、区)、乡镇要成立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还要建立一支选举工作人员队伍,并搞好业务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加强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建立责任制,加强监督,规范运作。对干扰破坏选举或阻碍他人正常行使选举权等违法行为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因监督指导不力未及时完成任务、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理不力不及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省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三)要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经费安排:乡镇按本乡镇总人口每人0.15元、县(市、区)按本县(市、区)总人口每人0.05元、省辖市按本市农村人口每人0.01元的标准,编制选举工作经费预算,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资料等。
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各市请于2002年2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政府及省民政厅。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省民政厅报告。
省民政厅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