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2000年全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年09月16日07:04:17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皖政办[2000]7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纠风办《2000年全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纠风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纠风工作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0年全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00年,全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中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加大纠风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务使纠风工作取得新进展。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不断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力求从根本上、源头上杜绝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2000年全省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央部署,今年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要围绕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把社会医药费用不合理负担减下来这个总目标,继续狠抓落实。要巩固取缔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的成果,加强监控,防止反弹;继续整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严禁以变相折扣形式推销药品,特别要加强对医疗单位药品采购的管理,继续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要在近两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禁止开单提成和严禁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从药品销售、大型检查中谋取私利等专项治理成果。

二、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农民负担比上年确有减轻,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明显减少’的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继续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抓好对县乡两级的监控,认真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资的制度,对发生恶性案件的地方,坚决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认真执行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三项制度。各地、各部门不得借收购农副产品之机代扣代缴各种费用以及搭车收费。要特别强调不准出台违反中央规定的收费项目,不准用加重农民负担的办法搞达标升级活动。要加强思想教育,改进工作方法,对农民合理负担费用,应采取宣传规定、讲明政策等办法引导群众自觉缴纳,绝对禁止动用小分队收款,绝对禁止搬粮搬物作抵押等粗暴做法,防止因强行收费而引发恶性案件。

三、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的决》(中发[1997]14号),切实加强对已取消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对企业挂牌保护和实行收费许可证、登记卡制度等工作成果,防止反弹。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对企业的各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负担。要加大对外来投资者投资环境的整治力度,认真负责地做好外来投资者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切实抓好保护个体私营经济工作。各地、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皖发[1998]2号),把保护个体私营经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禁向个私经营者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要积极推广阜阳顺昌商城对个私经营者实行“税费公开,一户一卡,一站式服务”等好的做法,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今年是我省实施“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第三年,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全面狠抓落实。全省所有执收执罚部门都要对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六条标准,一条一条地进行检查,一条一条加以落实,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能强调情况特殊而降低标准和工作要求。对继续搞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分收费款、罚没款以及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

六、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今年,全省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要建立采购中心,专门承担这项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严格规范采购行为。

七、切实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加大治理公路和水路“三乱”工作力度,做到口子不开,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坚决执行省政府关于“三个延伸和拓展”的要求,重点抓好对“三个400公里”(即绿色通道、长江、淮河各400公里)的治理。要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部署,对全省路桥收费站进行认真清理,坚决撤销到、逾期的收费站。今年适当时候,省政府将向国家申报我省为公路水路无“三乱”省份,各地、各部门要顾全大局,扎实工作,按照省交通厅、省纠风办等4部门下发的考核办法和标准(省纠办[1999]14号文件)对本地区、本部门进行自查考核,发现差距要及时弥补。要按照我省出台的中小学收费管理规定,切实巩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成果,继续把治理的重点放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上。

八、广泛推行政务公开。推行政务公开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今年,全省县乡两级行政机关都要推行政务公开,市地一级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在农村,要全面实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并将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要在前几年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县乡两级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九、持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由各地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进行。市、县一级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尚未进行评议的,继续进行评议;近年内评议过的,可以有选择地开展“回头看”,防止不正之风回潮或原有的不正之风纠正了,又产生新的不正之风;也可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发动群众评议行风。对“回头看”和问卷调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试行)》(厅[1998]16号)的规定,严肃处理。要持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今年适当时候,省纠风办将组织力量对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我省各文明示范窗口和有关单位进行暗访检查,同时对社会服务承诺单位的承诺开展检查,推进全省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深入。
今年是实现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反腐败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当前,国家的各项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种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纠风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确保各项纠风任务的完成,特提出如下措施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根据党的十五大确定的反腐败斗争工作格局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纠风治乱仍是反腐败的重要任务之一。各地、各部门要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纠风治乱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为加强对纠风工作的检查指导,省纠风办将制定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量化管理,考核结果要在全省通报。

二、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纠风工作责任制。今年纠风工作任务具体分解是: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由省卫生厅牵头,医药管理、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商务、监察等部门配合;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省农经办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由省经贸委牵头,财政、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配合;保护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由省工商局牵头,财政、监察、物价等部门配合;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工作由省财政厅牵头,物价、审计、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配合;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由省交通厅牵头,公安、林业、监察等部门配合;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由省教委牵头,物价、监察等部门配合;各系统、各行业的创建文明行业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由省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纠风办当好参谋和助手。各地、各部门都要根据上述分工,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认认真真地抓好落实。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正确处理主要治理任务与一般工作任务的关系,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争取纠风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紧密依靠和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人民群众既是各种不正之风的受害者,又是纠风工作的监督者和主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纠风工作。要建立纠风举报制度,落实举报途径,把纠风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切实改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产生不正之风的原因,在群众中寻求治标和治本之策,努力从体制、机制、法制、制度的结合上开展综合治理,力求从根本上杜绝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经常化监督检查和重点工作检查,确保已经部署过的各项纠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发动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尤其要充分重视新闻媒体的监督,把纠风工作的政策规定、目标要求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把不正之风的典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造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要加大执纪力度,特别是在专项治理项目中,发生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发挥警示作用,把纠风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安徽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