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申请的除外。但与此同时,第31条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适当处理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第32条规定,离婚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也就是说,在女方怀孕期间,如下情况可以处理离婚事宜:
1、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同意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
2、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并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
3、女方也可以在此期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男方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方离婚请求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