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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国发[1999]9号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我市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总的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有所改善,办事效率也有所提高。但是,国务院国发[1999]9号文件指出的官僚主义、推诿扯皮、各行其是等不良作风在我市一些部门也同样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不解决,势必严重影响我市政府的形象和办事效率,市委、市政府今年“三个确保”的目标将以难以实现。为此,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9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一次克服官司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对照国务院国发[1999]9号文件,就本部门、本单位办文、办会、办事等政务和事务工作摆情况、查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于7月底前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政府。
二、要切实改进领导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最近,江泽民总书记在九届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勉励我们要牢固树立落实、落实、再落实的工作作风,省委李长春书记、市委黄华华书记、林树森市长也一再指出,今年是我省、我市全面抓落实之年。本届政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挑战,肩负着全市人民的重托,任务光荣而艰巨,时间非常紧迫。因此,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国发[1999]9号文件的要求,切实改进领导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把精力集中到议大事、抓大事,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涉及全局的突出问题上来。一要大力精简文件。按照林树森市长关于“坚持按程序办文”、“改变文山会海状况”的指示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压减公文的通知》(穗府办[1999]22号)精神,把市政府的文件大幅度压减下来。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源头抓起,严格把好文件审核关,凡上报市政府的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市政府办公厅应坚决退回.二是大力精简会议。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压缩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控制与会人员数量,提高会议质量。三是大力精简各种事务性、礼仪性、应酬性活动。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优民添乱的各种评比达标、周年庆典、开工剪彩等活动,对一些不属必要的检查、考核、纪念活动,要坚决制止。总之,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文山会海、迎来送往的繁琐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抓重点、抓调研、抓协调、抓落实。
三、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
(一)属于要求解决的具体问题,如要求减免市政建设费、土地出让金等各种税费和申请用地、机构人员编制、项目立项等,应当按照部门职权范围,直接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二)对市委、市政府决定和交办的重要事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遇到问题要直接出面协调,不能推诿扯皮,廷误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在制定政策的处理问题时,如遇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要主动征求部门的意见,认真协商;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凡未经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研究、充分协商的问题不得上报市政府。今后,部门之间如有意见分歧的问题需请示市政府的,报文前必须经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协商。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协商会议,可邀请协办部门相应负责同志出席,协办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出席;根据主办部门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可派员列席会议。
(三)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在报请市政府载决时,主办部门必须明确、具体地列举有关部门不同意见的依据,以便市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未经协商就将问题上报,或上报时不如实反映协商意见的,市政府办公厅作退回处理。
四、令行禁止,提高效率,保证政令畅通为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一经作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执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决不允许为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而各取所需,各行其是。市政府各部门在向下级部署工作和下达任务时,应当明确提出时限要求,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限予以落实;各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协办部门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说明办理情况,否则视为失职。各部门、各单位办理市政府交办的文件,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结果。凡没有正当理由拖廷不办、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五、健全和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健伍和完善抓落实的机制,通过抓督促检查,确保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上级领导要抓好、管好下一级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内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重要工作、重点项目要实行领导联系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办公系统督办职能,健全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制度,通报情况,掌握进度,抓好典型;建立健全总结、评比和奖惩制度,并坚决兑现。
附:国务院关于克服官司僚主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有关问题的通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国务院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精简机构,转变职能,机关工作作风有所改善,办事效率也有提高。但是,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官僚主义、推诿扯皮、各行其是等不良作风仍在一些部门严重存在,具体表现为:有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不注重扎扎实实地研究改革和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不认真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交办事项,把精力过多地放在场面活动上,沉溺于大会、小会,有布置、无检查,不解决实际问题,“拣了芝麻,丢了西瓜”;个别部门和单位争权扯皮、办事拖拉,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少数部门不按《国务院工作规则》办事,遇事不与相关部门通气、协商,甚至片面强调本部门职权,听不得其他部门的意见;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全局观念淡漠,处理问题时过多地强调本部门、本系统的利益,对国家的方针政策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例如,为克服亚洲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影响,加快钢铁企业的解困步伐同时对加工贸易实行规范化管理,1997年,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了鼓励加工出口企业使用国产钢材的重要决策,要求有关部门研究支持国内钢铁企业参与平等竞争的税收政策,并进一步采取措施防止走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这项政策的提出为国内钢铁企业摆脱困境拓宽了思路,各方面一致表示赞成。但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这项政策的重要意义不去理解,对解决钢铁行业困难的紧迫性缺乏认识,在制定办法过程中又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以致花费半年多时间提出的却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办法,即要求企业先将钢材运抵保税区,再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才能享受全额退税政策。这个办法手续繁琐,增加往返运输,加大了钢铁企业成本,实际上达不到促进国产钢材销售的目的。为此,1998年9月,国务院领导同志再次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认真研究改进办法,尽快将这项政策落到实处。但是由于一些部门的负责同志全局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放任下属司局之间在部门职责责权限上争来争去,在监管责任上推诿扯皮,在关键问题上议而不决,又经历了半年反复协商,下发的改进办法仍然是一个无法操作的办法。鼓励加工出口企业使用国产钢材的政策仍然不能到位,影响了国内钢铁企业的解困进程。直至今年3月中旬,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提出了严厉批评,有关部门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出面协商才提出了对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的国产钢材免证增值税,同时对加工贸易进口钢材实保证金“实转”的办法,从而有望结束这场旷日持久的“办案”过程
。在一年半多的时间里,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样一项具体工作批示十余次,甚至提出严厉批评,有关方面特别是钢铁企业也多次疾呼,但就是由于有关部门的官司僚主义和自行其是,致使一项正确决策迟迟得不到具体贯彻落实。上述情况说明,如果让官僚主义、推诿扯皮、各行其是的不良作风继续发展下去,将会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办事效率,使国务院的正确决策坦葬在文山会海之中而一事无成。为此,国务院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克服官僚主义作风,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五项要求”、“约法三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是跨世纪的五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五年,我们面临着历史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尤为紧迫。为不辜负全国人民的重托、争取多办成几件大事、实事,国务院各部门必须继续严格执行本届政府成立提出的“五项要求”和“约法三章”。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勤奋工作。要深入实际,体察民情,群众办实事,严禁虚报浮夸、欺上瞒下。切实改变文山会海、繁文缛节,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司僚主义,把精力真正集中到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上来。必须树立全局观念,紧紧围绕本届政府的中心任务努力,开拓进取,属尽职守,把本届政府真正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
二、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国务院各部门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大事,注意研究和发现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政策建议。对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和交办的重要事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遇有问题要直接出面协调,不能因司局之间推诿扯皮而廷误工作。国务院各部门在制定政策和处理问题时,如遇涉及其他部门的意见,认真进行协商,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凡未经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研究、充分协商的问题不得上报国务院。今后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需请示国务院,报文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协调会议,可邀请协办部门相应负责同志出席,协办部门负责同志必须出席;根据主办部门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可派员列席会议。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在报请国务院裁决时,主要部门必须明确、具体地例举有关部门不同意见的论据,以便国务院领导同决策。
三、严肃纪律,提高效率,确保政公畅通在国务院制定政策或做出决定之前,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表意见,敢于说真话、说实话,不能回避矛盾。国务院一旦作出决定,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畅通,不允许各取所需、自行其是。为了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各项工作方式政策按照预定的目标、期限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国务院各部门在向下级部署工作和下达任务时,应当明确提出时限要求,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时限予以落实;各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协办部门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失职。各部门办理国务院交办文件,必须在两周内回复。凡没有正当理由拖延不办、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促检查制度,确保国务院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督查工作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国务院的中心工作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督查工作要实事求是,讲求进效,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责或完成国务院交办事项的过程中,遇有问题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对各部门落实国务院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定期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国务院文件、会议和国务院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结合“三讲”教育开展一次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自查,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于1999年6月底前向国务院写出书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