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
发布文号: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实行外出办案补贴的通知》精神,现将邮电系统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外出办案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出办案补贴的执行范围,只限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和部直属企事业及以下单位监察、纪检部门直接外出办案人员。
二、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天0.8元执行。不外出办案时不发补贴。
三、外出办案补贴自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四、监察、纪检人员外出办案补贴所需经费,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
发布文号: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实行外出办案补贴的通知》精神,现将邮电系统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外出办案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出办案补贴的执行范围,只限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和部直属企事业及以下单位监察、纪检部门直接外出办案人员。
二、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天0.8元执行。不外出办案时不发补贴。
三、外出办案补贴自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四、监察、纪检人员外出办案补贴所需经费,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