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继续引向深入的通知

2020年07月07日04:32:23
发布部门: 商业部
发布文号:

各地商业(含粮食、供销社,下同)部门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决定和去年“8·23”国务院电话会议精神,领导重视,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目前工作发展不平衡,如有的地方和单位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仅限于一般部署,对本系统的行业不正之风缺乏深入调查,底数不清,重点不突出;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没有认真纠正,建立的规章制度不具体,难以落实。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在南昌市召开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座谈会,会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力争在今年取得明显成效。为了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现对下一阶段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学习李鹏总理的重要指示和罗干秘书长的讲话精神(内容见3月11日人民日报第1、4版),进一步提高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紧紧抓住思想教育是基础、制度建设是保证、领导干部是关键三个重要环节,按照“四项要求”、“五个目标”、“六条措施”对前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总结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抓实干,作出表率,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系列指示,提高认识,坚决克服信心不足、畏难情绪、“与己无关”、“自我感觉良好”等错误思想,努力促成本单位本系统加强廉政建设的小气候。

二、突出重点,明确今年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选择影响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集中力量,切实加以解决。这是今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是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的主要标志。全国商业今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是:坚决杜绝经营假冒商品:坚决克服收购农副产品随意压级压价、提级提价。年内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是:
对库存商品进行了彻底清理,库存中的假冒商品全部按规定处理完毕,把假冒商品赶出了柜台;制定了一套严防采购、销售假冒商品的制度,对违反纪律,继续经营假冒商品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在收购农副产品中认真执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农民群众明了各种收购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杜绝了随意压级压价、提级提价的现象;对违纪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收购工作农民群众、当地政府和经营单位三方满意。
各级商业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和本单位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研究措施,务必保证今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目标的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三、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大力宣扬好人好事。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按照政策,及时严肃查处。对一般性的问题,只要本人主动揭摆,承认错误,积极退赔的,可不做组织处理;对问题严重,但能主动交待,积极退赔的,可从宽处理;对严重违纪违法,又不主动交待,或边纠边犯的,要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重大案件的案情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部报告。要大力表彰和宣传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弘扬正气,打击歪风。

四、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是保证”。要针对暴露出的管理方面的问题,抓紧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健全外部监督制度。用严密的规章制度来制约行业不正之风的发生和发展。规章制度要切合实际,便于操作,便于监督检查。

五、要条块结合,加强指导。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必须“条条”与“块块”密切配合,上下一齐动手。各地商业领导机关要带头抓好自身,一级带一级,同时抓好“条条”与“块块”的协调工作,加强指导,把本地区商业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