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的形象有什么要求

2020年07月18日19:19:20

律师回答

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对他们的警容警纪做出统一的规定,可以树立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是从严治警,加强交通警察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保证交通警察有效地执行职务,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就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警容警纪和形象作了专门规定,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根据这一规定,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在警容警纪方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交通警察的制式警服与其他警种的警服有所不同,不同季节的服装也有严格区别,男女交通警察的服装式样也不相同。为了便于人民群众识别,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因此,交通警察必须按照公安部的规定统一着装。二是,佩带人民警察标志。这是指佩带帽徽、肩章、臂章、警号等。交通警察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必须规范、齐全。三是,持有人民警察证件。这是指必须持有能够证明人民警察身份的有效证件,如工作证和执行某项职务时用的证件。四是,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这是指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时,总体上要做到着装规范,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正确齐全;精神面貌良好,举止文明礼貌,严肃认真;指挥交通的动作正确而规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