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建立日期是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吗?

2020年07月24日01:28:46

律师回答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应以用工之日为标准。用工之日指用人单位决定聘用劳动者后,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安排,劳动者进入工作场地开始熟悉了解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参加工作培训。因此您公司所说的试用期不计算在工作时间内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因此,判断劳动关系的建立日期应以用工日子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