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信号与交通警察的现场指挥不一致的,应该如何通行?

2020年07月25日04:36:20

律师回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一般来说,在交通比较发达的城市道路,都设有明显的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包括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等)、交通标志(包括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等)和交通标线(包括指示标线、警告标线和禁止标线)等。各种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都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的规定。在大中城市或者在上下班高峰时,为了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交通警察可能会到现场指挥交通,通过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发出交通指挥信号。这样就会发生既有交通信号,又有交通警察在现场指挥的情况。车辆和行人,既要注意看交通信号,又要注意观察警察的指挥。在交通信号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根据本条规定,车辆和行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