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20年07月06日23:40:07
发布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0]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拟定的《关于做好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关于做好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1997年,我市居委会进行换届选举,目前即将任期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为了认真做好这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认清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次居委会换届选举,要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加强居委会建设为目的,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真正选出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工作能力较强、文化程程度较高、年龄结构合理、热心为居民服务的居委会班子。
搞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居委会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落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

二、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居委会组织法》,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对广大居民群众进行一次民主与法制的教育,增强民主和法制观念。同时,要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有关知识和选举业务。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居委会民主和自治的原则,依照法律程序,民主选举产生居委会干部。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现象要及时纠正,对破坏选举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必经程序进行。

三、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全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2000年10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由各区根据情况作出部署。各区要与驻区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居委会和家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社区建设的需要,居委会的规模可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居委会每300户至400户选配一名居委会干部。社区建设试验区要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与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精心组织;其他区也可结合居委会换届选举,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地方进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和摸索。撤并或命名居委会须报经区人民政府审批。
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制定出换届选举方案,内容包括建立组织、培训骨干;宣传发动,提高认识,酝酿协商,组织选举;建章立制,培训提高等。要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选举工作健康进行。要搞好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居委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要把换届选举与创建等级模范居委会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换届选举,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各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完善居民公约、居民代表会议、居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换届选举结束后,各级民政部门对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填报选举情况统计表。各区民政局于2000年12月底前将总结、报表报市民政局。
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市民政局报告。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执行。
南京市民政局
二OOOO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