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务专网基础办公系统启用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24日16:01:45
发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布文号: 济政办字[201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实施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办公专网升级扩展工程,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和数据交换,提高机关办公效率,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办公专网升级扩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28号)要求,确定自12月1日起启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办公专网基础办公系统(以下简称市政务专网基础办公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务专网基础办公系统是依托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办公专网,统一开发部署的大型、通用、综合、多功能的办公系统,主要包括公文管理、信息管理、会议管理、活动管理、督查管理、建议提案管理、接待管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办公资源管理、通讯录管理、信箱管理、即时通讯等多个子系统,并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即将实现(市民服务热线)用户统一、单点登陆。该系统启用后,将成为全市政府机关统一的政务办公支撑平台,可有效促进机关政务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实现机关间业务协同、资源共享。

二、市政务专网基础办公系统自12月1日起启用运行,原有办公系统作为备用同时保留至12月31日。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收发公文、传递信息和办理回复督查事项等工作全面转至新系统应用。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市政务专网基础办公系统启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完成网络联接和计算机终端改造。要确定本单位专网系统管理负责人(人员名单于10月底前通过市政务专网报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内网邮箱:电子政务),负责按要求做好办公系统在本单位的应用推进和技术支持等工作,系统登陆地址和用户名密码将于11月10日前通过市政务专网发给系统管理负责人。同时,要健全专网和系统管理使用制度,保障系统良好应用,并不断探讨推进网络条件下工作流程的优化再造。

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政府专网的安全管理,凡与专网联接的网络系统,必须与互联网严格物理隔离,接入专网的微机必须专机专用,或使用通过国家保密部门认可的隔离措施进行隔离。同时,要加强用户和密码管理,按规定做好防病毒、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字签名、信息加密等安全保障工作。

五、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政务专网基础办公系统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服务,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系统应用培训。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推荐参训人员,确保培训效果。系统运行后,市政府办公厅将不定期对各单位专网联接及系统应用情况进行督查。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联系(联系电话:66607738、66607759)。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