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按什么分配

2020年07月16日13:46:49

律师回答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之规定,双方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首先考虑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已经列明房产的分割方式,离婚后依据离婚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分割处理即可。如未能达成协议的,只能向法院提起分割之诉,法院一般会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予以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4、若房产因产权因素不便于按上述方式进行分割的,可以对房产的使用权进行分割。若房产有贷款未偿还的,一般由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个人承担。在计算房产补偿款时,会扣除剩余贷款,按房产净价值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婚姻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