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安全街镇工作的意见

2020年07月07日03:07:38
发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11]1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10〕202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0〕1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街镇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充分运用政府、社会的整体合力,切实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建设,以创建“市安全街镇”和争创“全国安全社区”为载体,深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安全建设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积极推进辖区安全街镇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关注安全、全员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预防和减少辖区内各类伤害,共享健康和安全,创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及其评定管理办法,从2011年7月开始,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力争全市各区县所有街镇全部达到《南京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见附件1)合格要求,其中60%以上街镇要达到“市安全街镇”优秀标准,并推动一批创建工作突出的街镇申报“全国安全社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创建安全街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罗群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张新年和市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副主任丛跃滋任副组长,市公安局(交管局、消防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安全街镇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创建安全街镇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日常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各区县要成立由分管区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安全街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向街镇、基层社区(村)延伸的创建安全街镇领导组织网络,区县安委办负责牵头和协调具体的创建安全街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发动辖区内的各类组织、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创建安全街镇活动。

四、实施步骤

创建安全街镇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试点阶段(2011年7月-9月)。各区县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所辖街镇的安全基本情况档案,制定下发创建安全街镇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并挑选安全硬件基础较好,软件台账基本健全的街镇作为试点单位,适时召开区县相关部门、街道(镇)、基层社区和辖区单位领导参加的创建安全街镇动员大会,对各级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宣传动员,促进试点街镇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按照《南京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试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实施推广阶段(2011年10月-2012年3月)。各区县要在启动试点阶段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辖区街镇创建目标任务的分解方案,建立健全逐级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各创建街镇要重点组织全员参与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评估及其预防、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完善各类创建档案,落实建设资金,有针对性地策划和实施安全促进项目等。区县安委办要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安全街镇座谈会、外出学习考察及交叉互学活动,努力推动和促进街镇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完成提高阶段(2012年4月-7月)。各区县要在认真小结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安全基础条件相对较弱的少数街镇,进行重点帮扶和攻坚克难,加大经费投入,努力改善街镇安全基础设施,适当调配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充实到街镇安全战线,保证辖区街镇在创建工作中全部合格或达到“市安全街镇”优秀标准。同时,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前期已经完成创建任务的街镇组织“回头看”,针对发现的问题,抓好各项改进和完善工作。
 (四)评定挂牌阶段(2012年8月-12月)

安全街镇创建工作由各区县安委办进行初评,各区县对符合标准的街道填写《创建南京市安全街镇备案表》(见附件2),并提交验收申请后,由市安委办按照《南京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组织复查评定,并发放《南京市合格安全街镇》和《南京市优秀安全街镇》牌匾。同时,市安委办要根据全市创建安全街镇情况,与省安委办和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协调沟通,积极为各区县相关街道申报“国家安全社区”。2012年12月对全市安全街镇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动安全街镇建设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升街镇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双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区县要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及公安“社区六进”等活动,充分认识创建安全街镇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安全街镇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这一惠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健康的基础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区县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克服创建工作遇到的各种困难,为创建安全街镇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组织保障,做到“资金、人员、责任、任务”四落实。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深入各区县基层街镇对口进行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安全街镇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使街镇少走弯路。

(三)加强考评,务求实效。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南京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实实在在地开展好安全街镇创建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做到“创建一个、合格一个、达优一个”。市安委办要把创建安全街镇工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区县在年度安全考核中给予加分,并对创建合格和优秀的街镇分别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对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扣分,并取消各类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

1、南京市安全街镇创建评定标准(略)

2、创建“南京市安全街镇”备案表(略)

南京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