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3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2020年07月16日14:03:26

律师回答

三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患方:1、及时复印并封存病历资料,保存固定证据;2、患者及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鉴定。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机构方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