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在以下情况下可随父方生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般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一方为原则。如一方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修养等较好,则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至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