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离婚诉讼程序

2020年07月15日16:50:40

律师回答

离婚诉讼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第一个阶段: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起诉必须符合以上条件;起诉时需带上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孩子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涉及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的,还应提交财产、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先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第二个阶段: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其中开庭审理阶段主要包括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第三个阶段:判决。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判决后,一审离婚诉讼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离婚案件二审诉讼程序包括: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诉讼程序同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