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夫妻离婚诉讼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该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但是,具体到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生活的离婚诉讼,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