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国家出台了什么措施?

2020年07月29日02:37:20

律师回答

2014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100号),其主要内容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民政、财政、残联、老龄等主管部门制定年度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计划和年度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要求。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应体现个性化需求,并重点解决居家生活基本需要,优先安排贫困、病残、高龄、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对列入改造计划的贫困老人家庭,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计划可结合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建筑抗震加固等专项工作以及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统筹安排,改造资金应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