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能判给我吗?

2020年07月22日10:35:24

律师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由此可以看出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给女方抚养。但是,如果男方能够证明女方有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可判给父亲抚养。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您可以要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至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