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支持因同居而产生的青春损失费

2020年07月18日13:18:16

律师回答

青春损失费对于合法的情况如下,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一般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也不被法律所强制。
简单下定论说索要分手费是敲诈显然是不准确的,确定索要分手费是否为敲诈,应该从以下几点来认知:
1、敲诈行为是一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情侣间的分手费通常是一方认为自己的青春被耽误了,对方要补偿自己,并非无故索要财物;
2、敲诈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如敲诈还有金额的规定如果金额过大或者涉及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涉嫌敲诈的可能;一方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向另一方强行索要分手费的,并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属于犯罪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