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股东资格原则上是自动继承,除非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有限制性的规定,例如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明确规定了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就其本质属性而言,既包括财产权,也包括基于财产权产生的身份权即股东资格,该身份权体现为股东可以就公司的事务行使表决权等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股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被继承是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而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毕竟已不是原股东本人,股权实质上发生了转移,从实际出发法律允许公司章程规定其他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股东资格继承问题。综上,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原则上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除非公司章程对此有限制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