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人是否应被准许“以人查房”?

2020年07月13日01:13:54

律师回答

《物权法》第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不难看出,法律赋予了权利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权利,但权利人如何行使或实现查询的权利,法律中仅有原则性规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操作性规范文件对查询的程序应作详细规定。因此,您出于继承的目的,申请查询被继承人名下房产登记信息,如果提供了相关文件而市房产局仍以不符合规范性问价你的要求予以拒绝,则不符合《物权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您有权利要求市房产局配合您查询您父亲名下的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