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哪些

2020年07月22日02:02:06

律师回答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